武灵天下_第1452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1452节 (第1/3页)

    ??第两千四百七十章 无人能挡

    ??弘历神王不是傻子,当见到魏蔚神王和札北神王乖乖地站在了元枫身侧之时,他就已经明白眼前的情况了。看着眼前的元枫,他的心下不禁充满了凝重和警惕,没办法,能够让魏蔚和札北神王二人臣服,而且他又看不出对方的深浅,用脚趾头想都能想得到,眼前的这位,绝对不是好惹的就是了。

    ??“弘历神王是吧,摆在你面前的有两条路,第一,乖乖地束手就擒,从今以后就像他们二人一样为我所用,第二,你可以试着反抗,但反抗的结果是什么,你心里应该清楚。”

    ??元枫的语气十分的平静,只不过,一边说着,一股恐怖的力量却是从他的身上逸散开来,刚好将弘历神王完全的包裹其中,这会儿,只要对方有一点儿的异动,势必会遭受到最最疯狂的打击。

    ??他的力量摆在那里,别说是一个区区三阶王者,就算是六阶、七阶王者,他都照样能够压制。

    ??“嘶……”

    ??感受到身周那股恐怖的压迫力,弘历神王蓦然间面色一变,整个人都是变得神经紧绷起来,原本还算自信的他,几乎瞬间没有了丝毫的脾气。

    ??作为孟翱神王的属下,他是感受过孟翱神王的力量的,只不过,跟眼前的元枫相比,孟翱神王给他的压迫力,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。

    ??“你、你……”

    ??嘴唇微动,弘历神王还想说些什么,可话到了嘴边,愣是不知道该如何说下去。到了现在,他终于明白,为何魏蔚神王和札北神王会如此乖乖地听命元枫了。

    ??“弘历兄,元枫大人天纵奇才,乃是整个神界最强大的存在,你还是不要犹豫了,赶快宣布效忠吧!!!!”

    ??“不错,弘历神王,能够为元枫大人做些事,乃是我们这些人的荣幸,我相信,只要我们这些人乖乖做事,将来势必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好处。”

    ??眼看着弘历神王面色变幻,元枫身后的魏蔚神王和札北神王都站了出来,对着弘历神王诚心劝说道。

    ??他们都是见识过元枫的强大的,也知道元枫现如今只有区区一阶王者的境界,坦白讲,跟着这样的一个级强者混,未来当真是充满了希望的。

    ??最主要的是,他们此番将元枫引来,在他们的心里,多多少少都会心存愧疚,眼下让弘历神王臣服元枫,也算是对弘历神王的一点儿补偿了。

    ??要知道,如果弘历神王真的不愿意臣服的话,元枫想要杀他,根本没有任何的难度。

    ??元枫没有继续说下去,他想说的都已经说了,而眼下又有魏蔚和札北二人从旁辅助,接下来,弘历神王要如何选择,那已经不是他所能左右的了。

    ??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,如果弘历神王不对他臣服的话,那么他真的会出手将其抹杀,毕竟,这个时候击杀一个三阶王者,对他来说还是有些用处的,至少,小八可以吞了对方的肉身,还有一些希望提升修为,再不济也能生产一些魔兽眼线出来。

    ??“吁,难得阁下能够看得上我,我弘历神王愿意臣服于阁下,从今以后马是瞻,绝无二心!!!!”

    ??弘历神王心思急转,几乎没有太多的迟疑,他便是目光一凝,直接同意了下来。

    ??识时务者为俊杰,他不是那种没有远见的人,眼下的形势已经很清楚了,如果他不臣服于元枫的话,那么别说是元枫了,就算是魏蔚神王和札北神王,恐怕都不会让他安然的离去,在加上元枫这个深不可测的级强者,他能够逃掉的希望几乎为零。

    ??“好,很好!!!!”

    ??弘历神王话音落下,元枫的脸上顿时露出了满意的笑容,他就知道,只要眼前的这位不傻,那么一定就会做出正确的选择的。

    ??他当然也不想将对方击杀,毕竟,击杀了对方,让小八吞噬了他的肉身,恐怕也未必就能让小八提升一个层次的境界,可若是能够控制了对方,那么他就等于直接多了一个神王级别的属下,两笔账,哪一笔更加的划算,他的心里还是能够甄别出来的。

    ??魏蔚神王和札北神王也是露出了一丝的笑容,他们当然也希望见到这样的结果,眼下弘历神王同意效忠元枫,他们整个团队的力量再次壮大,说白了,他们也更加的安全了。

    ??“弘历神王,你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,我也为你感到高兴,不过,臣服于我可不是一句话那么简单,魏蔚、札北,上!!!”

    ??这个世上,任何人的话都不足为信,弘历神王的口头承诺,当让不可能让他放心,说着话,他便是对着身后的两大王者一摆手,而早就知道元枫要做什么的两大王者也不迟疑,元枫的话音落下,他们二人已经出现在弘历神王的身旁了。

    ??“恩?”

    ??弘历神王倒是没有想到还有这一出,不过,等到他意识到问题之时,魏蔚神王和札北神王已经到了他的身侧了,这个时候,就算他想要反抗都已经来不及。

    ??“弘历兄,不要反抗,马上就好了!!!”

    ??札北神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